新快報訊記者郭海燕報道業主光天化日下遭竊,憤然把物業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物業公司構成違約,應賠三ARMANI成損失。
  2004年,李某夫婦搬進信用貸款花都某小區居住。該小區處於封閉式管理,只開放兩個出入口,門口有保安值班,還裝有監控;每棟樓下還裝有門禁,用戶進出樓道必須按門牌號呼叫或用鑰匙打開。
  2012年6月4日下午3點,李太太鎖好門外出。不想,5點多孩子回家後看到房鎖被撬開,屋內翻亂。李太太趕回,發現衣櫃里的元寶銀錠等飾品已消失不見,這些價值共9700元。李太太當即報警,但破案一新成屋直沒有進展。
  李某夫婦認為物業公司沒做好安保,責任不可推卸,應賠償全部損失。而物業則房屋貸款一再表示已盡責任,拒絕賠償。協商不下,雙方只好對簿公堂。
  庭審中,雙方確定簽訂過《小區管理公約》,約定:“物業應檢查、視察小區,必要時包括所有單元的內部……負關鍵字責小區的保安工作,保持小區的正常秩序和儘力使業主/住戶免遭騷擾。”物業公司則提交一份巡邏記錄表,證明安保人員每兩小時巡邏一次,已盡服務責任。
  法院一審認定,物業公司與李某夫婦存在物業服務合同關係,雙方應依約履行各自的義務,物業公司對小區負有安全防範義務。但物業公司未能採取足夠的防範措施,構成違約,對業主失竊負有一定的責任,酌定判其承擔三成責任,賠償李某夫婦2914元。
  物業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廣州中院審理後,近日宣判駁回物業公司上訴。  (原標題:業主遭入室盜竊物業公司判賠三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p56npyyb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