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訪局首次出台專門文件信訪60日辦結
  信訪60日辦結越級不予受理
  辦理期限如何規定?
  國家信訪局首次出台專門文件
  對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的來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前日,國家信訪局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據介紹,這是國家信訪局針對類似問題首次出台系統化的專門文件。今年5月1日起,將實施。據新京報
  ●信訪人
  1.受理:有關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覆,應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2.辦結: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延期禁超30日。
  3.複查:可自收到書面答覆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機關上一級機關複查。
  4.覆核:信訪人不服的,可自收到複查答覆起30日內請求複查機關的上一級機關覆核;覆核機關應自收到請求30日內提出覆核意見。  (原標題:信訪60日辦結越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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